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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详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1.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面试采用面对评委讲课、答辩及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2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和才艺展示现场进行,时间为5分钟,合计20分钟。报考英语岗位的考生用英语讲课。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再进行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资格,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并对考生所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考生不予聘用,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调动、派遣、改派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5.聘用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信息发布网站及监督、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考试各项事宜均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发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监督电话:0351-3382449
咨询电话:0351-3188311 0351-3187884
监督、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由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sx.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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