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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等3个事业单位招聘16人

2019-09-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专业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测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五至九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由市文旅局统一组织招聘,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招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聘单位要成立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招聘工作应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完成,面试考察工作力争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情况特殊的,2019年底前必须完成。

(二)压实主体责任。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人社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开展招聘,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人社部门要通过现场巡视检查,加强招聘工作笔试、面试等重点环节监管,确保监管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规范招聘程序。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要认真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公开招聘的各项政策规定,狠抓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确保组织工作严谨、周密、细致,不出差错,不出纰漏。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招聘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置。重要情况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

(四)严肃招聘纪律。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0357-2596722(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

0357-2120517 (临汾市蒲剧艺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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