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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现将2019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楼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后小河12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本人学历查询结果一份。
5、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8、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五张。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五、咨询电话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0351—3119318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351-7973535
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351-3119631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学院咨询电话:0351-2667123
山西省价格认定中心咨询电话:0351-304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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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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